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7-72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1 月 20 日,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中期票据。
2014 年 5 月,公司收到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
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142 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13 亿元,注册额度自前述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 2 年内有效。2014 年 7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 2014 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本期中票采取平价发行,单位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期
限 3 年,票面利率 8%。
以上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获准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以及,于 2014 年 7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 2014 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公司 2014 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已于 2017 年 7 月 9 日到期,公司已在到期日兑
付 了 该 中 期 票 据 的 本 息 , 兑 付 公 告 详 见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http://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