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告為獨立文件:
天微电子:国浩律师 (成都) 事务所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天微電子:國浩律師 (成都) 事務所關於四川天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終止實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暨回購註銷第一類限制性股票及作廢第二類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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