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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於2024年12月2日發布公告,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公佈了《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關於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之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供投資者參閱。此次公告由中國工商銀行董事會發佈,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廖林、劉珺和王景武;非執行董事盧永真、馮衛東、曹利群、陳怡芳、董陽和鐘蔓桃;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胡祖六、陳德霖、赫伯特•沃特、莫里•洪恩和陳關亭。公告旨在提供股東大會的法律合規性意見,為投資者提供透明的信息。展望未來,工商銀行將繼續致力於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確保所有股東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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