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e | 3: Initial statement of beneficial ownership of securities-Officer Hill Elli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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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 | 3:首次持股聲明-高管 Hill Elli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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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埃利奧特·希爾已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了一份初始的有利所有權聲明,根據提交日期爲2024年10月14日的3號表格。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案16(a)章節的要求,該文件顯示希爾在提交日期並未有任何耐克證券的有利所有權。該表格由代理人凱爾西·A·鮑德溫代表希爾於2024年10月16日簽署。這一申報是公開交易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報告其持有公司股票所有權的標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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