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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遠海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已經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並獲得批准。該細則旨在規範公司董事及總經理的任職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並加強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和水平。提名委員會主要負責提名董事和總經理人選,並對其資格進行研究、審查和提出建議。委員會由三至五名董事組成,其中多數成員需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的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且委員會的決策需經過半數以上董事的表決通過。此外,提名委員會將負責評估在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並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和組成。公司將在其官網及香港聯合交易所網站上披露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本細則與《公司章程(2024年3月建議修訂稿)》同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