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告為獨立文件:
上海新阳: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成长(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新陽: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關於上海新陽半導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成長(一期)股權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作廢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