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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秀麗國際有限公司(「新秀麗」)於2024年4月18日宣布,擬修訂公司《註冊成立章程細則》以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有關電子發佈公司通訊的新規定,該規定將於2023年12月31日生效。此外,修訂旨在納入盧森堡《公司法》的變動,允許公司在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舉行股東週年大會,並通過股東特別決議案的方式改變公司國籍。該建議修訂需獲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形式通過,相關通函及會議通知將適時發送給股東。新秀麗的執行董事為Kyle Francis Gendreau,非執行董事為Timothy Charles Parker,獨立非執行董事包括Claire Marie Bennett、Angela Iris Brav、Paul Kenneth Etchells、Jerome Squire Griffith、Tom Korbas及葉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