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告為獨立文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關於中國三峽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及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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