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告為獨立文件:
山东赫达: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山東赫達:北京市齊致(濟南)律師事務所關於山東赫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終止實施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暨回購註銷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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