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全面風險管理規範》迎來最新修訂。根據中證協披露,最新管理規範新增對券商子公司的管理章節,強化子公司風險管理。要求券商通過公司治理程序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券商應當將子公司風險納入統一監控和報告,逐步通過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每日獲取金融業務子公司風險數據,至少逐月獲取其他子公司風險數據,將子公司風險納入券商層面進行統一監測和報告。券商子公司發生重大資產損失、資產負債結構顯著變化、超越重要風險限額、應急事件、重大聲譽風險事件、重大操作風險事件等重大風險事項的,應在發生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向證券公司進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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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子公司全面纳入风险管理体系 若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应在一日内汇报
券商子公司全面納入風險管理體系 若發生重大風險事項應在一日內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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