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商業銀行原則上應當通過代銷業務管理系統進行銷售。商業銀行總行應當定期對代銷業務管理系統實施技術評估,確保其基礎設施和網絡系統承載能力、技術人員保障和運營服務能力與所開展的代銷業務性質和規模相匹配,保護系統的網絡和數據安全。商業銀行對代銷業務實施績效考覈,不得僅考覈銷售業績指標,考覈標準應當包括但不限於銷售行爲和程序的合規性、客戶投訴情況和內外部檢查結果等。
清空
全部
行情
資訊
課堂
幫助
全部
港股
美股
滬深
新加坡
澳洲
日本
全部
新聞
公告
研究報告
暫無匹配內容
操作过于频繁,请稍后再试
請檢查網絡設置後重試
刷新
加載中
歷史記錄
热门資訊
行情
查看更多
資訊
查看更多
課堂
查看更多
幫助
查看更多
加載中
新聞
查看更多
公告
查看更多
研究報告
查看更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当通过代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销售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商業銀行原則上應當通過代銷業務管理系統進行銷售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讚好
瀏覽 311
搶先評論
聲明
本頁的譯文內容由軟件翻譯。富途將竭力但卻不能保證翻譯內容之準確和可靠,亦不會承擔因任何不準確或遺漏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評論(0)
請選擇舉報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