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監督管理,嚴把人員准入關口,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修訂形成《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日前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辦法》堅持問題導向,完善高管人員任職資格條件規定,加強對擬任人合規和廉潔從業情況的審核把關,秉持嚴寬相濟、過罰相當原則,區分行政處罰的種類對相關人員任職作出限制,同時進一步壓實金融機構對於高管人員適格性管理的主體責任,推動高管人員恪守誠信,履職盡責、廉潔從業,促進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有效保障高質量發展。
金融监管总局拟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金融監管總局擬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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