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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以私募基金财产对外提供借款,海丝泉宗私募及责任人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因以私募基金財產對外提供借款,海絲泉宗私募及責任人被監管出具警示函

快訊 ·  12/13 21:13

12月13日,青島證監局發佈公告表示,經查,青島海絲泉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絲泉宗私募」)以私募基金財產對外提供借款,違反規定。宋秀紅時任海絲泉宗私募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劉家良現任海絲泉宗私募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王朝暉自海絲泉宗私募成立以來擔任總經理,任職期間未能恪盡職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對上述行爲負有責任,青島證監局對海絲泉宗私募、宋秀紅、劉家良、王朝暉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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