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交所發文批評:天福(開曼)控股有限公司(06868.HK)非執行董事曾明順;及進一步指令曾先生須完成培訓。於2023年12月,曾明順獲授權代表該公司根據公司股份購回計劃購買公司股份。同時,他也同意代表該公司兩名主要股東購買公司股份。曾明順於2023年12月期間代表該公司及主要股東進行了多項股份購入。他的雙重角色產生職務衝突,但並沒有向該公司披露他也代表主要股東進行股份交易。無論曾先生有否從主要股東獲取任何利益,他均應採取措施避免或妥善處理衝突。
香港联交所:对天福控股一名现任董事采取纪律行动
香港聯交所:對天福控股一名現任董事採取紀律行動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