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覆《交通銀行關於申請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務工具計劃發行額度的請示》。批覆信息顯示,金融監管總局同意交通銀行發行13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務工具,要求交通銀行在發行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務工具的過程中,嚴格遵守《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金融監管總局表示,交通銀行可在批准額度內,自主決定發行時間、批次和規模,並於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發行。在交通銀行的發行申請獲監管批准後,也代表着中國目前入選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的5家銀行的發行申請均已獲批。並且,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均已完成了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的首次發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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