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茵體育公告,公司於2024年4月30日收到四川證監局出具的《對萊茵達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採取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截至警示函出具之日,萊茵達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未主動向萊茵體育支付業績補償款項,違反了其在《股份轉讓協議》中所作出的承諾。四川證監局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莱茵体育:股东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
萊茵體育:股東收到四川證監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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