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就《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交易規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國家能源局具體負責綠證核發工作。綠證交易面向社會開放,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對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後新投產的完全市場化常規水電項目上網電量,核發可交易綠證。對項目自發自用電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常規存量水電項目上網電量,現階段核發綠證但暫不參與交易。可交易綠證核發範圍動態調整。1個綠證單位對應1000千瓦時可再生能源電量。不足核發1個綠證的當月電量結轉至次月。
国家能源局征求意见: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 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國家能源局徵求意見: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量 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後新投產的完全市場化常規水電項目上網電量核發可交易綠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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