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香港联交所新库存股份机制将于今年6月11日生效

香港聯交所新庫存股份機制將於今年6月11日生效

快訊 ·  04/12 23:07
4月12日,港交所旗下聯交所完成庫存股份的《上市規則》條文修訂建議諮詢,並已獲董事會和證監會批准,新庫存股機制將於2024年6月11日起生效。上市公司日後從市場回購股份,毋須強制註銷庫存股份,可按市價在市場上再出售庫存股份。《上市規則》的主要變動包括:允許新上市申請人在上市時保留其庫存股份,但任何庫存股份再出售均須遵守與發行新股相同的禁售期規定;要求發行人(作爲庫存股份持有人)就《上市規則》規定須經股東批准的事宜放棄投票;在《上市規則》各個不同部分(例如計算公衆持股量及規模測試時)將庫存股份從發行人已發行股份或有投票權股份中剔除;要求發行人在說明函件中披露其擬購回的股份是否會被註銷或被保留作庫存股份的意向;訂明發行人或其附屬公司再出售庫存股份包括由其代理人或名義持有人代爲進行的庫存股份再出售。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搶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