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息,因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被大同监管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晋田兆(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刘悦(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渠道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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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险大同支公司因虚挂代理人套费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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