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達公告,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吳成華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中國證監會廣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書指出,2023年1月至8月,新迅達通過碳酸鋰委託加工、鋰輝石採購等形式與關聯方發生非經營性資金佔用9666.32萬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79%。新迅達未及時披露該資金佔用情況,也未在2023年半年報中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佔用資金餘額2755.53萬元,佔2023年年報記載淨資產的2%。新迅達在2023年年報中主動披露了資金佔用情況,並在2024年4月28日前全部歸還。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廣西監管局擬決定對新迅達處以100萬元罰款,對吳成華處以225萬元罰款,其中75萬元作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150萬元作爲實際控制人罰款。
清空
全部
行情
資訊
課堂
幫助
全部
港股
美股
滬深
新加坡
澳洲
日本
全部
新聞
公告
研究報告
暫無匹配內容
操作过于频繁,请稍后再试
請檢查網絡設置後重試
刷新
加載中
歷史記錄
行情
查看更多
資訊
查看更多
課堂
查看更多
幫助
查看更多
加載中
新聞
查看更多
公告
查看更多
研究報告
查看更多
新迅达:实际控制人被罚225万元
新迅達:實際控制人被罰225萬元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讚好
瀏覽 220
搶先評論
聲明
本頁的譯文內容由軟件翻譯。富途將竭力但卻不能保證翻譯內容之準確和可靠,亦不會承擔因任何不準確或遺漏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評論(0)
請選擇舉報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