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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交易税收新政:家庭唯一和第二套住房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按1%税率缴纳契税,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购房满2年再销售免征增值税

住房交易稅收新政:家庭唯一和第二套住房不超過140平方米統一按1%稅率繳納契稅,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標準後購房滿2年再銷售免徵增值稅

快訊 ·  11/13 17:48

財政部發布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爲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爲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第二套住房。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繼續免徵土地增值稅。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與全國其他地區適用統一的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對該城市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財政部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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