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股份公告稱,公司獨立董事溫安林因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搜於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報審計執業違法行爲,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被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溫安林自2024年4月以來擔任公司獨立董事,上述行政處罰事項與公司無關,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步科股份: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步科股份:獨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項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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