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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國華網安: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快訊 ·  11/01 18:25

國華網安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下發的《深圳證監局關於對深圳國華網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存在銷售相關內部控制不到位、採購相關內部控制不到位等問題。深圳監管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將認真吸取教訓,嚴格按照決定書的要求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本次行政監管措施未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九章第五節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管理活動。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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