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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普特IPO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违规,国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收厦门证监局警示函

在羅普特IPO持續督導過程中存在違規,國金證券及保薦代表人收廈門證監局警示函

快訊 ·  09/12 18:04

公司作爲羅普特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保薦機構,在持續督導工作中存在以下問題:2020年12月,羅普特就貴州省都勻市等地3個項目與客戶簽訂3份供貨協議。2021年,羅普特及全資子公司羅普特系統集成有限公司就江蘇省響水縣6個項目以及貴州省都勻市項目與客戶簽訂3份供貨協議。羅普特以發貨經客戶驗收時點爲標準,對前述項目進行了收入確認。事實上,相關商品的控制權在羅普特確認收入時並未轉移至客戶,羅普特2020年、2021年存在虛增收入等行爲,2022年存在虛減利潤行爲。國金證券在對羅普特持續督導過程中存在未勤勉盡責的情形,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工作不到位,出具的相關持續督導報告及專項覈查意見結論不準確。廈門證監局決定對國金證券、王學霖、阮任群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根據規定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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