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菸草專賣局發佈通知稱,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用菸鹼原料銷售企業、電子煙用菸鹼生產企業、霧化物生產企業、電子煙生產企業(含產品生產、代加工、品牌持有企業等,下同)、電子煙批發企業(含電子煙進口經營企業)、電子煙零售經營主體等各類電子煙市場主體應當通過平台進行交易。進出口電子煙產品、霧化物和電子煙用菸鹼應當按有關規定通過平台進行備案。
國家菸草專賣局發佈通知稱,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用菸鹼原料銷售企業、電子煙用菸鹼生產企業、霧化物生產企業、電子煙生產企業(含產品生產、代加工、品牌持有企業等,下同)、電子煙批發企業(含電子煙進口經營企業)、電子煙零售經營主體等各類電子煙市場主體應當通過平台進行交易。進出口電子煙產品、霧化物和電子煙用菸鹼應當按有關規定通過平台進行備案。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