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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孟羽获委任为于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

交通銀行:孟羽獲委任爲於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權代表

快訊 ·  06/12 16:36
交通銀行發佈公告,孟羽(本行香港分行行政總裁)接替吳曄獲委任爲根據證券上市規則第19A.13條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規定,代表本行於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權代表,變更自2024年6月12日起生效。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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