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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未按期完成募投项目原因及后续计划措施等,力鼎光电及时任董秘吴泓越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未及時披露未按期完成募投項目原因及後續計劃措施等,力鼎光電及時任董秘吳泓越遭上交所監管警示

快訊 ·  06/07 20:16
公司未及時披露未按期完成募投項目的原因及後續計劃措施,且未就募投項目延期及時履行決策程序,可能影響投資者的合理預期。上述行爲違反了有關規定。時任董秘吳泓越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爲負有責任,違反了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上交所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公司及時任董事會秘書吳泓越予以監管警示。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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