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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8至16岁用户月充值不得超200元

《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管理要求》團體標準徵求意見 8至16歲用戶月充值不得超200元

快訊 ·  05/30 10:23

5月28日,中國互聯網協會出臺《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管理要求》團體標準(徵求意見稿),首次提出細化退費標準和建議,根據各方過錯情形,明確劃分了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監護人等責任方的擔責比例。在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消費金額上,團體標準擬規定,網絡遊戲企業不得爲未滿8週歲的用戶提供遊戲付費服務。同一網絡遊戲企業所提供的遊戲付費服務,8週歲以上未滿16週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200元。16週歲以上未滿18週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100元,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400元。對於“過錯”的界定,意見稿也給出了相應參考場景以及建議的責任比例。其中,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未接入實名認證系統,或未落實充值限額要求,導致未成年人超額充值的,將承擔100%責任。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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