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维康药业及时任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未按規定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1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維康藥業及時任董事長等收深交所監管函

快訊 ·  05/27 18:48
深交所5月27日下發關於對維康藥業及相關當事人的監管函。監管函指出,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3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803.86萬元。公司未按規定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公司的上述行爲違反了深交所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劉忠良、時任總經理孔曉霞、董事會秘書朱婷、財務總監王靜未能恪盡職守、勤勉盡責,違反了深交所規定,對公司違規行爲負有責任。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搶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