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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重磅!"好房子"标准,公布!

Securities Times ·  Mar 31 12:43

3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规范》要求,住宅项目建设应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并应遵循“经济合理、安全耐久;以人为本、健康舒适;因地制宜、绿色低碳;科技赋能、智慧便利”的原则。

在建设要求方面,《规范》提出,住宅项目应满足无障碍设计原则。住宅建筑应满足居住所需的通风日照、采光、隔声、防水、防潮、保温、隔热等性能要求。住宅建筑外窗、外墙装饰、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应安装牢固,不应脱落、坠落。

在建筑空间方面,《规范》规定,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00m;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0m;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规范》还要求,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2;兼起居室的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9m2;卧室短边净宽不应小于1.80m。

在公共空间方面,《规范》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规范》还要求,住宅建筑的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能够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

在室内环境方面,《规范》提高了卧室起居室分户墙和分户楼板两侧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以及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此外,对建筑设备传播至卧室、起居室的结构噪声、卫生间排水噪声等提出了噪声限值要求。

此外,《规范》从冬季保温、夏季隔热以及建筑通风三个方面,对住宅建筑提出基本性能要求。

清华大学恒隆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范》属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并在总则第一条即开宗明义地提出旨在“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这种“以强制性规范保基本”的定位,决定了新《规范》在推动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整个标准规范体系中,直接指向的是广大居民家庭对“好房子”的共性、基础性需要,核心作用是兜住底线、补足短板。

吴璟指出,与目前执行的2005版《住宅建筑规范》和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相比,新《规范》着眼住宅项目整体的系统观点,以及在增加层高、控制密度、细化适老要求、强化噪音限制、提升热环境要求等多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可圈可点,在长期维度上对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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