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期财经讯,11月28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发布诉讼进展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与中英益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益利”)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三中院”)。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收到北京市三中院送达的一审判决。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并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二)与民生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4年5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泛海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提起诉讼。2024年9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
二、最新进展
(一)与中英益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4年11月27日,武汉公司收到北京市三中院送达的《通知》,中英益利与公司、武汉公司民事执行一案,北京市三中院将于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点至2025年2月14日上午10点止(延时除外)对武汉公司名下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地块15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变卖。
(二)与民生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司就一审判决中部分内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有待于具体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