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7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央商场股票于2024年11月5日、6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偏离值超过20%,触发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条件。
据公告,截至2024年11月7日收盘,中央商场股票价格为4.39元/股。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提醒投资者注意可能存在的非理性炒作和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持有476687416股,占总股本的42.25%,而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6500000股,占总股本的14.76%,两者持股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中央商场表示,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