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5日,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企业本部提供重大资产质押的相关信息。
公告显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就9.5亿元借款的续期事项签署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向光控江苏归还0.2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对应利息,并已于到期日支付剩余9.3亿元借款本金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将在不超过9.3亿元的范围内就上述尚未归还的借款本会(以下简称“财务资助”)进行续期,续期期限为12个月,为担保该借款,公司采取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及应收账款债权质押的方案。
具体质押物包括珠海安石宜达13亿份有限合伙企业份额(对应实缴出资为13亿元)以及对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担保范围涵盖借款本金余额9.3亿元及相应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
被担保债务情况方面,债务人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为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9.3亿元,期限从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18日。目前,公司已签署质押协议,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告中强调,上述资产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