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公司在2023年12月6日自愿披露预计2024年将继续保持不低于50%的高速增长,但2024年上半年业绩大幅下滑,直至2024年10月8日才对2024年业绩预计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补充披露不及时,未能保持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持续性。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宏微科技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公司在2023年12月6日自愿披露预计2024年将继续保持不低于50%的高速增长,但2024年上半年业绩大幅下滑,直至2024年10月8日才对2024年业绩预计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补充披露不及时,未能保持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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