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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受监管处罚

JRJ Finance ·  Jun 28 16:17

6月27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宣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决定书,杉杉股份被发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违规一: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未披露

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通过采购预付款和工程预付款等方式,从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累计占用杉杉股份资金达17.88亿元。尽管杉杉控股已在2023年年报出具前归还所有占用资金及利息,但杉杉股份未能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这些资金占用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定。

违规二:关联交易未审议及披露

杉杉股份在2023年1月和4月分别向关联方宁波化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4.5亿元和0.7亿元,以及在2024年1月向上海君盛通达置业有限公司支付6亿元,均构成关联交易。然而,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这些交易,也未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违反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规则。

监管措施

宁波监管局根据《证券法》及相关管理办法,决定对杉杉股份及其董事长郑驹、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凤凤、财务总监李克勤、董事会秘书陈莹出具警示函,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

杉杉股份的回应

杉杉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监管局的决定,将尽快向宁波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并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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