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6月12日讯(记者 李丹萍 胡劼)小股东对回报不满意? 近日,太平洋(601099.SH)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材料,其中包括《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下称“规划”),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顺序、方式、间隔以及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蓝鲸新闻记者发现,在之后的股东大会上,该议案遭到11.8163%的5%以下小股东反对,另有2.6566%小股东弃权。为什么会有如此高比例的反对票?记者就相关问题致电太平洋证券董秘,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记者梳理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发现,相较于太平洋证券上一个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最新的方案进一步补充细化了利润分配顺序,明确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该规划提出,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在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上,该规划提出,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经营亏损。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此外,在分配方式上,该规划也进一步明确了现金分红的计算口径,以及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境。其中包括提出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值得关注的是,太平洋证券已连续6年未分红,这在上市券商中较为罕见。Wind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3年年度累计分红总额为0的券商,仅太平洋证券、国盛金控(002670.SZ)、华创云信(600155.SH)三家。
细究背后原因,指向太平洋证券并不出色的业绩表现。2018年至2023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3亿元、17.77亿元、11.72亿元、16.3亿元、11.72亿元、13.71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69.96%、352.72%、-34.07%、39.16%、-28.1%、16.93%;上述各期利润波动更大,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13.22亿元、4.63亿元、-7.61亿元、1.21亿元、-4.59亿元、2.51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237.14%、135.01%、-264.3%、115.95%、-478.54%、154.57%。
从2021年至2023年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来看,由于当期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囊中羞涩”的太平洋证券,这三年均未进行年度的现金分红、送红股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中小股东也难言有获得感。
有券商分析人士向记者指出,小股东较高比例投出反对票,很大程度上还是对太平洋证券的经营状况存在质疑,对未来三年享受分红权的可能性较为悲观。“太平洋证券未分配利润已经连续6年为负,如果按照太平洋证券目前的经营状况,即使制定了未来的股东投资回报规划,实际上也很难有分红的能力。”
需关注的是,4月12日,资本市场新“国九条”落地,其中提及,要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
记者关注到,日前,有投资者直接向太平洋证券提问,“公司连续多年未对投资者分红,是否会被纳入风险警示?”
对此,公司回应表示,根据最新分红政策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适用于具备分红条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正),而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上市公司,“我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存在前述情形。”
如何改善经营,平衡好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的关系,切实回报股东和投资者,是太平洋证券的重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