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企业选择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条已成为历史。企业境外上市可直接递交招股书,而大路条将被“备案通知书”代替。
2024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北京赛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163号)。
备案通知书具体如下:
北京赛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发行上市的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38,333,4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
2024年6月1日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企业需在聆讯审批日期至少4个营业日之前需提交“备案通知书”,意味赛目科技已取得进行香港上市聆讯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进行上市聆讯。
赛目科技,最新于2024年5月29日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其上市主要中介团队包括:光银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整体协调人;中信里昂为其整体协调人;普华永道为其审计师;中伦、铭德为分别为其公司中国律师、公司香港律师;竞天公诚、竞天公诚(香港)分别为其券商中国律师、券商香港律师;弗若斯特沙利文为其独立行业顾问。
赛目科技,作为一家专注于仿真技术创新的科技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网联汽车(ICV)仿真测试产品的设计及研发并提供相关测试、验证和评价解决方案。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2022年的收入计,赛目科技是中国ICV测试、验证和评价解决方案行业的最大市场参与者,市场份额为5.3%。按2022年的收入计,赛目科技是中国ICV仿真测试工具及平台市场的最大市场参与者,市场份额约为5.9%。赛目科技是中国几家能够提供一站式ICV测试、验证和评价解决方案的市场参与者之一。
赛目科技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4/106510/documents/sehk24052901181_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