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中利集团2016年至2020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并且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导致2017年至2020年的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责令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时任中利集团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柏兴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调查,中利集团通过开展专网通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2016年中利集团虚增营业收入12.8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35%;虚增利润总额2.6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31.07%;2017年中利集团虚增营业收入18.83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70%;虚增利润总额4.1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2.49%;2018年中利集团虚增营业收入19.2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51%;2019年中利集团虚增营业收入21.9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58%;2020年中利集团虚增营业收入6.7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43%;虚增利润总额0.47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8%。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查处后,中利集团已连续4年巨额亏损,2020年至2023年共计亏损87.68亿元。由于连续3年亏损且2023年末净资产为负,中利集团已被“披星戴帽”,面临退市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中利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特种电缆业务和新能源光伏组件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包括阻燃耐火软电缆、铜导体、电缆料、光伏电池片及组件产品、分布式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电站运营维护,是国内领先的特种线缆制造商之一,下有多家子公司为专业生产特种线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财报显示,2023年,中利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0.51亿元,同比下降50.39%;实现净亏损14.97亿元,2022年亏损4.7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亿元,同比下降25.19%。
截至5月14日收盘,中利集团报2.04元/股,与2015年创下34.89元/股的高点相比已经跌超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