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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民控、*ST美盛锁定退市,还有多股拉响警报!

Securities Times ·  Apr 16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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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家A股公司锁定退市,还有多股拉响警报!

在年报业绩即将披露之际,部分ST公司的股价持续大跌,收盘价持续低于1元,触发交易类退市情形。

据证券时报记者计算,由于*ST民控(维权)、*ST美盛(维权)两只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多日低于1元,提前锁定了“1元退市”情形。此外,*ST美尚(维权)、*ST新纺(维权)、中南建设等多只股票也已经连续多日收盘价低于1元,退市警报也已拉响。

近日,中国证监会制定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证券交易所修订完善相关退市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被称为“史上最严退市新规”。其中,退市新规适当提高市值退市标准,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从而加大绩差公司的退市力度,推动市场化退市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加速资本市场优胜劣汰。

多位市场分析人士表示,随着“退市新规”落地实施,A股因财务造假/财务指标而强制退市的比率或大幅提升,市场有望迎来加速出清。同时,大力降低“壳”资源价值,企业保“壳”、投资者炒“壳”的难度加大。

*ST民控、*ST美盛锁定退市

*ST民控近日多次公告,提醒投资者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证券时报记者计算,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已经提前锁定“1元退市”情形。

截至4月16日,*ST民控的收盘价为0.55元,已连续14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根据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将被终止上市交易。这意味着,在接下来的6个交易日内,*ST民控至少需要满足其中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1元,如此才能规避退市风险。但据证券时报记者计算,即使在剩余的6个交易日内,*ST民控连续涨停,也无法重返1元,由此提前锁定“1元退市”情形。

*ST美盛的情况与*ST民控类似。

*ST美盛的最新收盘价为0.58元,已连续13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在接下来的7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即使每日涨停也无法在第20个交易日前重返1元,由此提前锁定“1元退市”情形。

实际上,除了面值退市风险外,*ST民控与*ST美盛所面临的财务退市风险也不小。

*ST民控因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7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月31日,公司发布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约为4500万元—112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亏损13500万元—亏损6850万元。公司表示,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系公司对持有的“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亿元,该项目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公司预计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760万元—盈利5340万元。

公司在业绩预告中提示称,截至公告日,公司年审会计师正对公司收入进行核查,最终营业收入能否超过1亿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经审计后的2023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ST美盛因2022 年度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近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称,公司预计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50亿元—10.50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500 万元—亏损9500 万元。近日,公司多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除了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外,公司还表示,截至4月1日,公司2022年年报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影响尚未完全消除,将影响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意见的出具,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后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另外,3月2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实控人赵小强立案。

截至目前,*ST民控的股东户数约为2.77万户,*ST美盛的股东户数约为5.33万户。

退市机制不断完善

2020年底修订后的退市相关规则发布以来,退市改革备受瞩目,截至去年底,A股年化退市率提升至1.0%。

今年以来,已经退市并被摘牌的公司有*ST华仪、*ST柏龙、*ST泛海、*ST爱迪、ST鸿达、ST贵人,此外,新海退(维权)、退市博天(维权)的退市整理期即将结束,接下来也将被摘牌。ST星源(维权)也已收到交易所的退市决定,因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今年4月12日,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正式发布,明确提出“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证监会配套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沪深北交易所同步修订相关退市规则,退市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

在2020年退市规则的基础上,最新修订的退市规定进一步突出对财务造假、公司治理乱象的威慑力度,多措并举降低壳价值、鼓励主动退市,优化过渡期,加强投资者保护力度。

“退市制度的完善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一些业绩不佳、财务状况差的公司如果不能达到资本市场的标准,其持续存在对整个市场的发展都会构成较大的风险。而那些被强制退市的公司也可以更加重视自身的经营和管理,通过提高公司的整体质素来争取重新上市。” 安爵资产董事长刘岩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在他看来,退市制度实际上对所有的上市企业都起到了良好的警醒和鞭策的作用。特别是对那些存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行为的害群之马,更要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不仅要强制终止这类公司的上市资格,更要让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经济和法律的后果,这对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奠定资本巿场的基石作用至关重要。  

东方证券表示,最新退市规定要求加大退市监管力度,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畅通多元退市渠道,精准打击各类违规“保壳”行为,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这对股票市场供给过大、投资回报率低、圈钱现象严重等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意见,利好股市中长期发展。

责任编辑:杨红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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