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22日消息,阳光股份发布公告,将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同日进行。股权登记日为4月3日,当日收市后持有阳光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投票。
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本次股东大会共计审计13项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