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概述
集團為一間位於新加坡的承建商,並專門向客戶提供土木工程公用事業工程。根據Ipsos 報告,按收益計集團於2018 財年在新加坡土木工程公用事業工程行業排名第三。
集團成立於1991 年,並已由從事電力電纜安裝及道路修復工程的承建商發展成為土木工程公用事業工程提供商。於業績紀錄期,集團從事(i)有關安裝電力電纜、電訊電纜及下水道的合約工程(通過運用明挖或非開挖法等方法)、(ii)道路銑刨及重鋪服務、(iii)輔助支援及其他服務、及(iv)銷售貨品及研磨廢料。
風險因素
集團的收益主要來自土木工程公用事業工程,就此而言,集團的委聘本質上屬非經常性,集團未來未必能夠獲得新項目。另外,於業績紀錄期,集團的收益一般來自集團根據合約所進行的工程,而該等工程於簽訂合約時按個別項目基準金定。由於集團未能向客戶傳達成本增加,故如集團無法於實際合約過程中將成本保持在初始估計範圍內,集團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或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綜合概述
集團為一間位於新加坡的承建商,並專門向客户提供土木工程公用事業工程。根據Ipsos 報告,按收益計集團於2018 財年在新加坡土木工程公用事業工程行業排名第三。
集團成立於1991 年,並已由從事電力電纜安裝及道路修復工程的承建商發展成為土木工程公用事業工程提供商。於業績紀錄期,集團從事(i)有關安裝電力電纜、電訊電纜及下水道的合約工程(通過運用明挖或非開挖法等方法)、(ii)道路銑刨及重鋪服務、(iii)輔助支援及其他服務、及(iv)銷售貨品及研磨廢料。
風險因素
集團的收益主要來自土木工程公用事業工程,就此而言,集團的委聘本質上屬非經常性,集團未來未必能夠獲得新項目。另外,於業績紀錄期,集團的收益一般來自集團根據合約所進行的工程,而該等工程於簽訂合約時按個別項目基準金定。由於集團未能向客户傳達成本增加,故如集團無法於實際合約過程中將成本保持在初始估計範圍內,集團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或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