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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关于非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的公告

Tiandiyuan: Announcement on the Non-public Issuance of 2019 Corporate Bonds (Phase I) with 2020 Interest Payments

SZSI ·  Mar 11, 2020 00:00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Tande Co. Ltd

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7

债券代码:151281 债券简称:19天地F1

债券代码:155655 债券简称:19天地一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20 日

债券付息日:2020 年 3 月 23 日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22 日发行的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开始支付自 2019 年 3 月 22 日至 2020 年 3 月 21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

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证券简称及代码:19 天地 F1(代码:151281)

(三)发行人: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

(五)债券期限:三年期

(六)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8]962 号

(七)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7.98%

(八)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九)计息期间: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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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3 月 22 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为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本次计息期间为 2019 年 3 月 22 至 2020 年 3 月 21 日。截止 2020 年 3

月 20 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

有本年度利息。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本期债券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

年利率为 7.98%。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20 日

(二)付息日期:2020 年 3 月 23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3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

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

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二)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

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

述第(一)点的流程。

2、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原认

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

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

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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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据托管

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六、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

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

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税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

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

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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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de Co. Ltd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路 33 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 12701 室

联系人:谷晓明

联系电话:021-58368880

(二)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010-66561090

(三)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王瑞

联系电话:021-68870114、021-38874800-8264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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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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