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吉林敖东: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

Aodong, Jilin: 2020 Interest Payment Announcement on Convertible Corporate Bonds

Sensex a share ·  Mar 6, 2020 00:00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09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敖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06)将于2020年3月13日支付

第二年利息,每10张债券(面值1,000.00元)利息为4.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12日。

3、除息日:2020年3月13日。

4、付息日:2020年3月13日。

5、“敖东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

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6%,第六年2.0%。

6、“敖东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3月12日,凡在

2020年3月12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2020年3月12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0年3月13日。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06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4,130,000张

1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4,130,000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年5月11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年3月13日至2024年3

月13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8年9月19日至2024

年3月13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

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6%,第六年2.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敖东转债”第二年付息,期间为2019年3月13

日至2020年3月12日,票面利率为0.4%。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

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

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

2

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

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

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

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鹏元资信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吉林敖东主

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敖东转债”

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19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12日,票面利率

为0.4%,每10张“敖东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敖东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

3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20元;

2、对于持有“敖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

利息为4.00元;

3、对于持有“敖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

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

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12日(星期四)

2、除息日: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3月12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敖东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

次付息,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敖东转债”本次利息划付

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4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

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

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编:133700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传真: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623@jlaod.com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5

Th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software.


The above content is for informational or educ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ny investment advice related to Futu. Although we strive to ensur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and originality of all such content, we cannot guarantee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