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0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挂牌转让价格并继续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决
定调整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房开”)100%
股权的挂牌转让价格。本次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400万元,下调幅度
约为评估价格的5%,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一致。
● 本次转让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挂牌转让温州房开100%股权事宜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
围内全权办理与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有关的
全部事宜,故本次调整温州房开100%股权挂牌转让价格并继续挂牌交
易事项无需再次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出售温州房开100%股权的行为,对上市公司2020年利润会
有一定影响,具体将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测算。本次股权转让拟继续通
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二次流拍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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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交易概述:
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挂牌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议案》;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彻底剥离房地产开发业务,聚焦主业发展农产
品批发市场经营与管理业务,本着最大限度的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公司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确认的
《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9]第 3045 号)评估值为基准,以
人民币 109,069,762.05 元作为挂牌价格,拟在浙江产权交易所(以
下简称“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2019 年 4 月 9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挂牌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22)、《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温州东日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2020 年 1 月 3 日,温州房开在浙江产权交易所首次挂牌期满,
在首次挂牌期间,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但该意向方未能按时将保
证金打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故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事宜未能征集到合格竞买人,项目终结。
二、本次调整情况:
根据市场情况,结合温州房开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等客观事
实,为继续推进温州房开 100%股权的转让工作,公司拟以人民币
10400 万元作为挂牌底价再次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温州东日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调整挂牌价格的下调幅度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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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格的 5%,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一致。
鉴于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最终能否成交、交易
对方及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
最终影响尚待产生实际成交价格后方可确定。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三、独董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
权挂牌转让价格并继续挂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股权挂牌转让价格,是在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及温州
房开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等客观事实后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价格
调整符合《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 号)
中关于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次股权挂牌调整价格事项表示同
意。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股权挂牌转让价格并继续挂牌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
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
[2009]120 号)中关于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集中优
势资源,更好地做强核心主业,提高资产效能和运营效率,保障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是公司加速彻
底剥离房地产开发业务、聚焦主业发展的需要,对上市公司利润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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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影响,成交价格尚不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确定,具体将根
据实际成交情况测算。若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温州东日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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