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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天利: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Feb 10, 2020 16:10

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京天利 公告编码:2020-008号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与北京

正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文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

将北京乐益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益通”)71.93%的股权及其所附全部

权益以现金方式转让给正德文化,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3,780,000.00 元(大写:

壹仟叁佰柒拾捌万圆整)。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子公司乐益通 71.93%股权的议案》,该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

式生效。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正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乙 21 号佳丽饭店后院一层 B26-2 室

法定代表人 陈新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80958286R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设立日期 2005 年 10 月 12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2005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1 日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公关顾问;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技术

开发、转让、培训、咨询、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棋牌);经

经营范围 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乐益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38 层 3805、3806 室

法定代表人 关广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597728378Y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710 万元

设立日期 2012 年 05 月 25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2012 年 05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服务;批发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机械

经营范围 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日用品、花卉、礼品;承办展览展示活

动;批发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批发食

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乐益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30 71.93%

北京正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80 28.07%

合计 1,710 100%

公司不存在为乐益通担保、委托其理财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北京正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

(一)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1 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及其所附全部权益(以

下称为"标的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乙方。

1.2 根据甲方在标的公司的实缴出资额与持股比例,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标

的股权的转让对价为 13,780,000.00 元。

1.3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当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 (30) 日内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的要求完成标的股权的转让手续。

1.4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分两期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1.4.1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7)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6,890,000 元。

1.4.2 乙方应于股权转让完成日(即可查询到的登记机关完成股权转让变更

登记之日)起十(10)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6,890,000 元。

(二)承诺及保证

2.1 甲方承诺合法持有标的股权,其获得标的股权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持有的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

限制的情形,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仲裁;就本次股权转让,甲方没有、亦

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可能对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成文件。

2.2 乙方承诺本协议的签署、提交与履行符合乙方及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

内部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内部批准、

授权;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除各方另有约定外,因完成本次股份转让而需支付的法定税款、政府费用及

其他开支应由各方依法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4.1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或由

于乙方单方面违约导致本协议终止的,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不予返还;为

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或由于甲方单方面违约导致本协

议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4.2 如果乙方未能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乙方自逾期

之日起向甲方按日支付当期股权转让价款千分之一(0.1%)的违约金,直至乙方

完成该期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为止。

(五)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各方有效签署之日起成立,并于甲方经董事会审议程序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交易将产生一定投资收益,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

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北京正德文化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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