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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能源:关于收购热力工程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SZSI ·  Jan 18, 2020 00:00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1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热力工程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

公司”) 于2017年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集团”)签署了《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补

充协议》,向东方集团实际支付2638.84万元,获得石家庄东方热电热

力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100%股权,东方能源自2017

年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详见2017-055-收购热力工程公司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公告;2017-072-关于调整热力工程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

的公告)

公司收到东方集团转发的《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

定书》【(2019)冀 01 执恢 59 号之六】,因东方集团与国家电投集团

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持有东方集团 100%股权)

存在债务关系,河北公司为资产保全而对包括热力工程公司 100%股

权在内的东方集团部分资产进行了冻结。现河北公司向石家庄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拟公开拍卖热力工程公司 100%股权。石家庄市

中级人民法院已披露《司法拍卖公告》,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 10 时至

2 月 18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

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100%的股

权,拍卖保留价:2638.84 万元。河北公司已向本公司出具《关于石

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公司股权事宜的备忘录》,认可了公司已向东

方集团实际支付 2638.84 万元获得热力工程公司 100%股权的事实,

同时承诺,积极采取措施,保证热力工程公司 100%股权完成处置。

如热力工程公司 100%股权流拍,河北公司接受东方集团以资产抵债,

在获得热力工程公司 100%股权后,无偿配合东方能源办理热力工程

公司工商变更工作,确保热力工程公司 100%股权过户至东方能源,

同意东方能源继续管理热力工程公司并合并报表。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盈利情况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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