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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关于转让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框架协议的公告

珈偉新能:關於轉讓金昌國源電力有限公司70%股權的框架協議的公告

2019/12/30 16:52

股票代码:300317 股票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19-099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70%股权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框架协议系公司与收购方之间达成,尽管交易各方都有合作意向,但最终交易协议仍需

由交易各方进行商谈和签署,能否最终实现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2、收购方目前尚未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本次股权出售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完成尽

职调查及进一步协商和谈判,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实施过程中尚存在较大

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为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降低资产负债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珈伟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或“公司”)拟向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水利”)转让持有的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源电力”或“金昌国源”)70%的股权。截至基准日暂估 100%股权价值为 87,370.71

万元,具体交易金额待收购方完成全面尽调,并签定正式股转协议后确定。本次交易

完成后,国源电力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

2、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70%股权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协议,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正式签订的协

议等相关信息履行相应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3、本次转让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股票代码:300317 股票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19-099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64138790X

3、注册资本:4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王仁伟

5、成立日期:2007 年 9 月 19 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 B 座 19 层

8、经营范围:电力项目投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运营、管理;水电枢纽

的开发、管理;水利水电及供水、供热项目开发;电力输配、电力供应;售电业务;

电力设备设施检修、试验;电力工程承装;氢能源利用、燃气发电、风力发电、城

市垃圾发电、太阳能利用、潮汐发电、地热、储能及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咨

询及技术服务;工程建设设备、材料的研制、开发、设计、生产(仅限分支机构)、

销售;成果转让;机械设备租赁;机电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矿业、旅游及

房地产开发。(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

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万元)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100% 10,000

10、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项目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393.31

负债总额 31,041.12

净资产 10,352.19

营业收入 5,054.61

11、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华水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前十名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股票代码:300317 股票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19-099

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599501871J

3、注册资本:68540.0855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亮辉

5、成立日期:2012 年 6 月 27 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公司住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 87 号

8、经营范围:光伏电站开发及运行管理;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

太阳能应用技术服务;计算数据运行及维护,电的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以上

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

批准前不准经营)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四、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收购人):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金昌国源 100MW 并网光伏电站工程场址位于甘肃省金昌市区以西,金川区西坡

光伏产业园内,距市区约 12km。项目一期 50MW、二期 50MW 并网光伏发电工程项目

已于 2013 年 12 月底并网发电。2018 年项目上网小时数约 1,350h,金昌国源 100MW

已取得发改委部门 1.0 元/千瓦时的批复上网电价,已与电力公司签订了购售电合同

和并网调度协议。项目已纳入国家第六批光伏电站补贴目录。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该股权转让基准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

2.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甲方拟收购乙方投资的项目公司 70%的股权,截至

基准日暂估 100%股权价值为 87,370.71 万元;具体价格待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及资产

评估等工作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股票代码:300317 股票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19-099

3.本框架协议签订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双方在尽职调查结论的基础上对合作方式及目标股权的具体收购、转让、移交等事

宜另行协商,并在协商的基础上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将在后续的正式协议中进行约定,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

相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披露进展情况。

五、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整合及优化公司业务的发展,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同时满足公司营运资金

需求,公司决定转让国源电力70%股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

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战略布局,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交易方将尽快聘请相

关中介机构全力推进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式协议尚未签订,具体交易方案、交易架

构和交易细节可能会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内签署的重大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与关联方振发能源集团等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收

购关联方振发集团旗下的电站资产。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止目前完了部分电站的交割,还有部分电站因股权质押、

业绩未达标等原因,目前尚未完成交割。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其他与相关方签订框架协议的情形。

4、除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因业绩承诺补偿事宜尚未履行,故公司存在

限售股已到期尚未解除限售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

限售股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如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

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七、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股票代码:300317 股票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19-099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金昌国源100MW光伏项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