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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出售资产进展公告

Lu Yin Investment: Announcement on the progress of asset sale

Sensex a share ·  Dec 27, 2019 00:00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 2019-045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持有的鲁银投资集

团德州羊绒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羊绒”)100%股权。截止

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一家受让方德州合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德州合创”或“受让方”)。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转让,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 2796.08 万元。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山东

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

以 2796.08 万元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德州羊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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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股权。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德州

羊绒 100%股权,挂牌价格 2796.08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10 日挂

牌公告期满,征集到一家受让方德州合创。2019 年 12 月 17 日,公

司与德州合创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该《产权交易合同》已经山

东产权交易中心审核确认。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山东产权

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

受让方名称:德州合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24 日

住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长河街道办事处华腾御城倚翠园

8 号楼 21 层 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卫东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金融、证

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建筑机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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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空调设备批发、零售;房屋租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产权转让价格

转让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贰仟柒佰玖拾陆万零捌佰

元整(¥27960800.00)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二)产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产权转让价格,采取一次性付款的

方式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约定,受让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产

权转让价款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专户,

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产权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三)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受让方受让该标的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受让方承诺标

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仅限于大信审字〔2019〕第 3-00465

号《审计报告》和中瑞评报字〔2019〕第 000656 号《评估报告》披

露范围内的债权债务)。

(四)产权交割事项

1.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转让方于本合同项下的

产权交易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 30 个工作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成

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2.工商变更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本合同所涉及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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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转让标的的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财务报表、档案资料、印章印

鉴等完整地移交给受让方,由受让方核验查收。

3.双方约定,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

的盈利由原股东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4.工商变更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负责变更标的企业名

称,变更后的名称不得出现“鲁银、鲁银投资”字样,并不再使用转

让方公司标识。

(五)产权转让的税费负担

1.本产权交易行为涉及的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2.本产权交易行为所涉及的有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

由双方各自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

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每逾期 1 天,

应按全部转让价款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经催告后,受让

方仍未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

让方按照全部转让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

3.转让方未按期交割产权转让标的,每逾期 1 天,应按全部转

让价款的(1‰)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转让方未按期交割产权转让标的的,经催告后,转让方仍未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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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上述交割产权义务的,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转让方

按照全部转让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

对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或影响产权转让价格达(30%)以上的,

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转让价款的(10%)承担违

约责任。受让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转让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

经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5.因政府调整城市规划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造成的影响,转让

方不予负责。

四、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出售资产预计产生收益约 2000 万元。目前,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

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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