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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Jinlong Automobile: Announcement 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plan to increase the company's shares

SZSI ·  Nov 23, 2019 00:00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19-07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本公司控股股

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汽集团”)拟自 2018 年 11 月

29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

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增持后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

31.99%。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

民币。

● 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福汽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共增持 6,567,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24%。投入资金 5,015.17 万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接到福汽集团通知,福汽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共增持 6,567,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24%。投

入资金 5,015.17 万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福汽集团

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福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81,988,601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 29.9946%。本次增持后,福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88,556,1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1.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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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持计划及进展的主要内容

1.福汽集团拟自 2018 年 11 月 29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增持后

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 31.99%。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

人民币,且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详见本公司 2018 年 11 月 30 日《金龙汽

车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 2018-073)。

2.福汽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

公司股份 3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4%。本次增持后,福汽集团持有本

公司股份 182,021,6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0%。详见本公司 2019 年 1 月 3

日《金龙汽车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临 2019-002)。

3.福汽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了公司股份 3,820,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97%。本次增

持后,福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85,842,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297%。

详见本公司 2019 年 5 月 21 日《金龙汽车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

公告》(临 2019-04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福汽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福汽集团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 6,567,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824%,投入

资金 5,015.17 万元。本次增持后,福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88,556,1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1.0770%。

四、其他说明

1.福汽集团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 6 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

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

2

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3.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公司控股股东福

汽集团承诺拟以现金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份总数的 35%

(含 35%),在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福汽集团同

意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 50%。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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