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19-087
债券代码:113529 债券简称:绝味转债
转股代码:191529 转股简称:绝味转股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绝味转债”赎回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21 日
赎回价格:100.281 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2019 年 11 月 22 日),“绝味转债”将停止交
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绝味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
牌。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19 年 9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期间,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
司“绝味转债(113529)”(以下简称“绝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
据《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绝味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绝味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绝味转债持有人公告如
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3%(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
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二、 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9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期间,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绝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8.51 元/股)的
130%,已满足绝味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19 年 11 月 2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绝味转债的全部持有
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281 元/
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
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2019 年 3 月 11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
赎回日(2019 年 11 月 21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当期计息年度(2019 年 3 月 1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0 日)期间的票面利率为
0.40%
计息天数:2019 年 3 月 11 日起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
当期利息 IA=B×i×t/365 =100× 0.40%×256/365=0.281 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0.281=100.281 元/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行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
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对于其它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绝味转债赎
回提示公告至少 3 次,通知绝味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
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绝味转债将全部被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
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
相应的“绝味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
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
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 2019 年 11 月 21 日前(含当日),绝味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
债面值(100 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 28.51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起,绝味转债将停止交易和
转股。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9842956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9 日